汕尾市绿色建筑预评价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申报应由项目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提出,鼓励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
二、受理部门
绿色建筑预评价申报由汕尾市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受理。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给本协会,同步在本协会网站(http: //www.swcsda.org.cn) 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协会邮箱:320621334@qq.com
四、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程序和政策规定;
(二)无知识产权纠纷和项目成果归属争议;
(三)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申报材料
绿色建筑预评价的申请单位应认真填写预评价申报书,提供真实、完整的书面申报资料,申报资料所有纸质件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具体提供以下书面申报资料和电子版:
1.绿色建筑预评价申报书;
2.绿色建筑自评估报告,报告由建设、设计、咨询等单位共同加具意见;
3.工程立项批复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企业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建筑项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
6.其他证明材料;
7.汇报PPT。
六、申报流程
绿色建筑预评价流程分为资料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公告共四个阶段。
协会负责受理预评价的申报工作,并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向申报单位返回《形式审查结果告知书》。资料不齐全的,限期补正,受理日期自申报材料补充齐全之日起计算。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退回申报资料。
协会在项目受理并向申报单位返回《形式审查结果告知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受理及形式审查的相关情况报送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绿色建筑等级情况由协会从省市绿色建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人员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组应由5-9名专家单数组成。评审项目达到一定数量后,由协会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专家按照国家、省相关绿色建筑标准对申报资料、专业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组全体专家一致同意形成评审意见。
评审意见在本协会官网(http: //www.swcsda.org.cn)公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协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对有异议且无法协调解决的项目,本协会将不予评价并向申请单位说明情况,退还申请资料。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在本协会官网公告并发放《绿色建筑预评价报告》。
七、评价费用
由申报单位与协会签订服务合同,具体约定绿色建筑预评价工作费用。
八、申报联系方式
申报绿色建筑预评价的,请咨询汕尾市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
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香洲头东南侧华诚商业城二栋F区
联系人:刘归镇
联系电话:0660-3270333 18138174430
附件(模板):1.申报人员身份证明;2.预评价申报材料清单;3.预评价申报承诺书;4.预评价申报书;5.预评价自评估报告。
汕尾市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
2022年3月